起诉离婚的条件限制有哪些?浦东周浦离婚律师免费咨询电话:18201878942(微信同号)
起诉离婚的条件限制有哪些:
1.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;
2.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
3.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须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一条:
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应当征得军人同意,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二条:
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;但是,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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