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才能让对方少分财产呢?–周浦离婚律师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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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1092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,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即使离婚后,发现这些行为,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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