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《限消规定》禁止的消费活动的,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在限制消费期间,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,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;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,人民法院应当在《限消规定》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。
- 轮候查封意味着拿不到钱吗?–周浦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
- 被限高了如何解除?–周浦律师免费咨询
- 被“限高”“失信”了,子女还可以上学吗?
- 被“限制消费”,有突发紧急情况,需要乘坐高铁或飞机,应该如何做?
- 申请执行人死亡,能否变更其继承人为申请执行人?
-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,后又以借贷为由要求子女返还,如何处理?–浦东周浦债务纠纷律师免费咨询
- 法院可以执行住房公积金吗?—周浦律师免费咨询
- 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?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起诉?上海律师咨询
-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?–浦东周浦债务纠纷律师免费咨询
- 案件执行过程为什么需要申请执行人配合提供财产线索?
- 查封期限是多久?房产、不动产、汽车、股权、存款等查封期限是多久?—周浦律师免费咨询
- 查封效力的消灭或解除主要有哪些情形?–周浦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
- 查封对方财产后,申请执行人应该做什么?–周浦律师免费咨询
- 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什么要求?
- 执行申请费按照什么标准收取?–周浦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
- 执行中是否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?
周浦律师免费咨询电话:182-0187-8942(微信同号)